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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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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正文卷 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倾向性,审判长的观

    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倾向性,审判长的观点,监察?不怕!

    苏白直接拍桌子,连续质问审判台席位上的蒋峰。

    因为蒋峰在这个案子当中,具有太强烈的倾向性了。

    完全不符合判决的合理性,也不符合公平公正法律判决的相关规定。

    这个判定不仅不合理!

    而且如果是公开审理,绝对会在法圈炸裂!

    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在法圈当中,一般来说,审判长是取辩护人的意见进行相关的判定。

    如果意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依照相关的意见进行判决。

    苏白接触过的案件不少,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说刑事。

    各类大大小小的刑事都接触过。

    怎么说呢,根据法定情景的判定,的确有。

    但并不是在他出具完相关证据之后,还要依据法定情景来进行判定的。

    现在审判长判定有罪,是依照法定情景。

    依照什么法定情景?

    明显是,想要判决夏明远有罪。

    蒋峰刚才的判定可以明显的看出,有问题。

    第一:蒋峰并没有采纳,刚才他提交的,从学校学生和老师的说法中侧面证实,吴艳等受害人的口供是虚假的。

    这一个证据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证据。

    虽然现在还没有经过鉴定。

    但是完全可以在庭后进行鉴定,然后再针对夏明远是否有罪进行判定。

    直接拒绝采纳并且判定夏明远有猥亵和骚扰吴艳等受害者。

    等同于说,并没有排除非法证据。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说苏白,拿出了吴艳的口供,可能属于非法证据的情况。

    审判长也并没有依法进行相关的排除。

    其次.…

    还是那个问题,在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重证据,轻口供!

    在他已经提出来这一问题后,审判长依旧按照自己的法定情景进行判决。

    对于审判长的这个法定情景,苏白也很好奇。

    他也很想知道这个法定情节是什么,依照的是什么法律条例。

    能够不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

    …

    苏白直视着审判台席位上的蒋峰。

    此次审判台上的蒋峰在面对苏白的连续质问,表情平静。

    对于苏白提出来的这几个观点,他并不是不知道。

    关于苏白的身份,全国顶尖刑事律师。

    在短视频领域有着极高的声誉。

    并且胜率极高,曾经纠正过多次的冤假错案等情况。

    这也是蒋峰在面对这场庭审一开始,为什么要绕那么一大圈子,然后再进行判定的原因。

    虽然说在刚才的庭审当中,在某些情况下,违反了一定的程序。

    但是这些程序,在监察的情况下,属于“合法”。

    对于他并不能造成太大的影响。

    这也是,为什么在本次庭审中,他会依照法律情景进行判定的原因。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问题在哪?

    怎么判决才不影响审判长?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苏白提供的——证明吴艳口供是非法证据的证据。

    首先他对证据的确有着可以不采纳的权利。

    其次对于这种证据不进行采纳,不会受到责罚。

    说白了——

    从苏白刚才的陈述进行出发,无非就是没有客观事实证据,能够证实夏明远犯罪了。

    并且提交证据,来从侧面证明夏明远没有犯罪以及吴艳等人口供虚假。

    可是作为审判长的角度怎么看?

    他具有倾向性,那么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

    首先排除证据。

    一个未鉴定,而且是从侧面来证明吴昊等人口供虚假的证据。

    他有没有理由进行不采纳的行为?

    有!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个证据有没有可能是夏明远的委托律师伪造的?

    有可能!

    所以是不是可以进行不采纳?

    的确,他完全可以等庭审后进行鉴定,然后采纳。

    但是他有没有权利直接不采纳?

    有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渎职的情况?

    并没有。

    .

    ….

    第二点,现在吴艳等人的口供是经过鉴定的,有效真实的。

    采纳口供也非常的合理。

    对这种不采纳的证据,再站在受害方的角度去进行思考相关的法律情景,属于“合理”的情况。

    至少站在审判长的角度以及监察的角度都属于“合理”。

    可能程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最多“谈话”,甚至连处分都没有。

    更别提有枉法裁判的情况。

    毕竟,在一些案例当中,法官是需要追求“结果正义”,而忽略一定的程序正义。

    就算是闹到网上,舆论声很大,可是自己的判决,站在审判者的角度来讲,并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

    那么对自己能有什么影响?

    蒋峰心里面也清楚,这一次的判决有问题。

    但是上诉人拿不出相关的证据,那就不属于“诬告”的情况。

    再有,苏白最重要的陈述就是依照着第55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要依照客观事实进行判决。

    说实话,对于这一点,每一个审判长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不依照这一条法律进行判决,根本不影响判决结果,也不构成其他的犯罪行为。

    例如说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

    这种罪行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主要依照的就是口供。

    猥亵和骚扰这种也主要依照女性的口供。

    在某些案子中,的确需要重证据,但是“轻信口供”怎么定义?

    定义权在相关的情景当中得以体现。

    口供是证据吗?

    肯定是证据,并且从某方面来看,也是直接的证据。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在他看来,驳回苏白的诉讼请求都是合理合据的。

    对于苏白这种全国顶尖律师以及自带话题流量的律师,蒋峰考虑的很全面。

    虽然这场庭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情况,例如说掀起网上的舆论或者是引来监察的审查。

    但是毕竟受害人是未成年.…

    考虑舆论。

    在判决书上,只要澄清相关的观点,那么就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说实话.…蒋峰对于这种全国顶尖刑事律师,并且自带流量话题的情况。

    怎么说.…也有一定的担忧。

    但是目前来看.…被告方一方是存在着,“站得住脚”的情况的。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定的偏向性,但不会太过于离谱.…

    就算是苏白提交监察审查,那么他也丝毫的不担心自己会出现任何的问题。

    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其实冤假错案大多数都存在于立案和检察方面。

    判决所适用的情况很多,他心里面有偏袒性。

    但是在这场庭审当中,他不担心苏白这种顶尖律师会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

    对于苏白所质问的内容,蒋峰开口回复:

    “是基于受害人的口供和未成年人的情景。”

    “刚才在判定的时候,关于有关情景已经陈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上诉方律师是站在上诉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但是却没有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如果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尤其是未成年的情况下.…是很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并且刚才夏明远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他说的是有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他难道不能考虑到师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吗?”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讲,会过多的与学生进行肢体接触吗?”

    “这就是我刚才所陈述的法律情景。”

    “刑事诉讼中,同样也规定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去解决。”

    “如果上诉人委托律师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庭后进行讨论。”

    “但是在这场庭审上,合议庭只做出这一次解释,不会再进行另外解释。”

    咚咚!

    法锤敲响,声音沉重,传遍了整个庭审场上。

    “好了!”

    “庭审继续!”

    蒋峰对于刚才苏白的行为很不满,于是直接表达了这一次的判定不再议论。

    只是.…

    这场庭审如果这么判定,那么还是会维持一审的判决。

    上诉不加刑。

    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和罪名。

    那么上诉二审,对于夏明远的判决刑期无实质性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苏白能够为委托人争取多少法律权益,肯定是多争取一些。

    不顾审判长的阻拦,苏白继续开口:

    “如果审判长只是依照着刚才的法定情景进行陈述。”

    “那么的确是存在这种法律情景的可能性。”

    “可是我方依旧坚持要根据证据还有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否则我方有权利依法进行再审上诉。”

    这话什么意思?

    提起审查?

    对于这一点,蒋峰还真的没太多担心,并没有理会苏白的陈述。

    继续开口:“庭审继续。”

    “现在对于各方判定已经完成,请开始法庭陈述。”

    “上诉人如果不想进行法庭陈述,可以拒绝陈述。”

    “但是不能干扰庭审秩序。”

    “否则作为审判长,我有权将你逐出法庭。”

    说着这些的时候,蒋峰还让庭审上的法警注意点苏白。

    如果苏白有任何不顾阻挠开口的情况,就让法警将其带离庭审现场。

    对于这种情况.…

    苏白笑了笑,这就是审判长在庭审上的权利.…

    拒绝委托人开口。

    如果有开口直接让法警带离庭审现场。

    闹得乱了,或者将事情闹大了,甚至有可能给一个扰乱庭审秩序,干扰司法流程的罪名。

    行行行.…

    真是够可以的。

    .

    ….

    庭审仍然在继续,庭审场上,所有人的心里也都清楚了。

    这一次二审的判决结果肯定是要维持一审的原判。

    一旁李雪珍愤愤不平开口:

    “苏律师.…这次庭审的审判长太具有针对性了吧?”

    “直接不让人发言!”

    “这是什么意思嘛?”

    苏白轻呼口气:“先等等.…”

    .

    …

    这一次,检方的陈述非常的简单,只是根据客观的事实来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而受害人一方王琴的陈述也是从受害人未成年的角度。

    以及受害人口供和夏明远作为师长身份的事项,进行控告有罪。

    怎么说呢.…

    王琴作为受害人一方的律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的庭审,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方的律师虽然拍桌子了,但是对于庭审的结果没有丝毫的影响。

    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作为一个小城的刑事律师,竟然能胜诉全国的顶尖刑事律师。

    果然.…审判权大于辩护权,能够打动审判长的陈述,才是最好的辩诉。

    王琴在心里默念着,结束了本次的法庭陈述。

    庭审场上,在王琴结束陈述后,蒋峰开始让苏白进行法庭陈述。

    目光落在苏白身上,蒋峰开口:

    “上诉方,需不需要进行法庭陈述?”

    陈述?

    虽然已经大致知道了判定的结果,这个法庭陈述可以不做。

    但是该表明的态度还是需要表明的。

    对于法庭陈述,苏白直接表态:“我方需要法庭陈述。”

    “那开始吧。”

    “好的。”

    “在本次庭审当中,我方的陈述一直是以法律解释和刑事诉讼以及相关的事实证据来为我方当事人进行辩述。”

    “可是在本次的庭审当中,我从受害人一方以及合议庭的表明态度当中。”

    “都没有看到任何依照刑事诉讼法,或者是客观事实进行判定的情况。”

    “我不知道本次合议庭会进行什么样的判决。”

    “但是我很清楚.…”

    “基于目前为止,合议庭所做的判定以及合议庭在庭审上所提问的问题和表达的观点都不是从法律公正的情况进行出发。”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本次庭审的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

    “如果你们只按照法律情景,去追求结果正义而不追求程序正义,那么如果真的判决出了冤假错案。”

    “该怎么做?”

    “我知道,刚才的判定已经说明了,我方当事人可能要被宣判为维持一审原判。”

    “虽然说合议庭已经做好了相关的判定和判决。”

    “但对于这个案子,从我个人的角度以及我作为我方当事人的委托律师来讲。”

    “我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客观事实的角度。”

    “这种判定都非常的不合理。”

    “对此我的表示是抗议,我方当事人也不会在认罪书上进行签字。”

    “我方将会向高院提出再审请求。”

    “以上就是我对本次庭审的所有陈述和总结!”

    说完。

    苏白不等审判台上,蒋峰有任何的反应,起身离开了上诉方席位!

    他刚才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抗议!

    判决结果已经定了,留在庭审场上等待判决结果有什么意义?

    望着苏白走出庭审,李雪珍小脸严肃的也跟着苏白离开了庭审现场。

    庭审场上。

    蒋峰在看到苏白离开的背影后笑了。

    这次庭审就算是苏白提出来,各种观点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直在强调客观事实。

    但是这种骚扰和猥亵的案件,依照口供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在他看来,苏白没有继续争取自己委托人的法律权益。

    却在庭审场上赤裸裸的表明了,对于本次庭审的不满,以及他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没有任何的意义。

    对于苏白的这一做法,蒋峰表情平静。

    没有当庭宣布庭审结果。

    而是选择闭庭。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判决书以及庭审结果通知各方。

    他等待着苏白提交监察审查。

    他相信,审查的结果也绝对不会和苏白想象的一样。

    .

    ….

    走出法院。

    苏白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天空。

    乌云密布,隐隐有想要下雨的趋势。

    “先去提交监察审查吧。”

    “奥,好的苏律师!”

    小李表情严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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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