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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这个猎魔人不务正业:正文卷 第四十三章 敢偷我的马

    在酒馆中偷听了一会儿,韦恩收获颇丰,顿时觉得拥有超强的听力,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不但在战斗中让他拥有更敏锐的感知,不容易被偷袭,就连在生活中,也有种种意想不到的便利。

    酒客们虽然只是小声交谈,认为自己在这种喧闹的环境里,不会被周围的人听到。

    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附近有一个猎魔人,一个拥有超级感官的超级战士,任何细微的声响,一旦进入了猎魔人的感知范围内,都会被察觉。

    一顿饭的功夫,韦恩不但听到了,这段时间维吉玛城中发生的一些大事,市政厅的政策,一伙儿强盗的密谋,甚至还从酒客们的只言片语中,听到了一些关于吸血妖鸟的消息。

    大概从一年半前开始,靠近王宫附近的居民区中,就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很多起野兽袭击和人员失踪案件,城市卫队对这些案子总是模糊处理,一直没有抓出真凶,搞得人心惶惶。

    直到现在,很多平民都不愿意在夜晚外出,连城中的黑帮和小偷也受此影响,不敢夜间出来做案,治安都因此好了不少。

    不过王宫搬迁,新城开始筹建后,很多机灵点的居民也都升起了危机感,萌生了搬家的想法。

    如今这个会在夜晚时袭击居民的怪物,已经引起了很多民众心中的恐慌,但因为官方一直在掩盖真相,居民们还不知道,那只怪物的真正身份,是现任国王弗尔泰斯特的女儿。

    正当韦恩听得有趣时,一个衣着破烂,浑身瘦巴巴的少年走进酒馆里,环视了酒馆一圈,发现韦恩后,小心翼翼地避开其他酒客,走到他面前,说:

    “先生,你的马被人偷走了。”

    韦恩闻言顿时眉头一皱,立刻站起身往酒馆外走去。

    他推开挡路的酒鬼,掀开大门处的挂毯,来到马厩旁一看,果然,他那匹从托露薇尔那里买来的黑色母马路西法,已经不见了。

    周围一些围观的人群都用神色各异的目光,偷偷瞄着他,想要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韦恩表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心中已经骂开了花。

    踏马的,不知道哪里来的毛贼,偷东西居然偷到他头上来,还敢偷他的马,简直是找死。

    要知道,一匹好马的价格,换算成奥伦的话,最起码要六百奥伦,这是许多穷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敢在城市中偷马,难道那些城市卫队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吗?

    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韦恩心中愠怒,倒也不是很担心,真正贵重的东西都在他的身上,马背上只有一些不值钱的行李和他采摘的草药,还有托露薇尔送给他的那张精灵弓,这倒是个好东西,不能弄丢了。

    只不过,这些小毛贼惹谁不好,竟然敢惹一個猎魔人,等一下他就找过去,让这帮混蛋加倍偿还。

    这时,酒馆老板老约克也走了出来,他只是随便一督,就猜出了事情的大概,转头看向韦恩淡淡的说道:

    “应该是野狗帮的人干的。”

    “你不应该骑马来到贫民区,一匹马的价钱在这里能换好几条人命,那些家伙为了钱,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老约克看了看韦恩手中的钢剑,以及他的琥珀色瞳孔,轻声说道:

    “而且现在这段时间,大量外人涌入城中,城市卫队都很忙碌,像这种偷窃案子,你去报案的话,等他们来处理的时候,肯定是屁都找不到一个了。”

    “你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准备一笔钱,或许可以从野狗帮的人手中,把你的马买回来。”

    韦恩挑了挑眉,有些好笑地问:

    “偷了我的东西,还要让我自己出钱买回来,这个野狗帮胆子不小啊。”

    老约克皱着眉看着韦恩,告诫道:

    “小伙子,我知道你应该有点特殊的本事,也许还会点剑术,但野狗帮可有几十名成员,都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混蛋。”

    “他们的老大狗王还会一手训狗的本事,养了很多条恶狗,一般人可惹不起他们。”

    “你可不要因为一匹马,丢了自己的性命。”

    韦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忽然注意到,刚刚告诉他马被偷了消息的那个男孩,也走出了酒馆,穿着破衣服的瘦弱身体,在寒风中有些瑟瑟发抖。

    老约克也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转头看了男孩一眼,哼了一声说道:

    “那孩子叫做亚力克斯,两个月前唯一的亲人死了,现在成了一个乞丐,靠着修女的救济,才活了下来。”

    “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但今天却做了件蠢事。”

    韦恩神色一动,立刻明白了老约克话中的含义,问道:

    “野狗帮的人会报复他吗?报复一个小孩子?”

    老约克往地上吐了口口水,厌恶地说道:

    “这些混蛋全都是下三滥,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不过他们很有眼色,不会去惹那些贵族和有钱人,所以城市卫队才没有去对付他们。”

    “不过,我见的多了,这种帮派猖狂不了多久,要不了几年,他们就会被其他帮派取代,而野狗帮的混蛋也会烂在哪个不知名的臭水沟里。”

    “只要还有人扎堆的地方,这种事情就不可能消失,在任何地方都一样。”

    能够说出这些话,显然老约克也是相当有阅历的人。

    韦恩也想了想,也不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道:

    “老约克,你还记得十年前,在你店里打过工的那个半精灵孩子吗?”

    老约克闻言转过头,眯着眼睛认真打量着韦恩看了十几秒,才恍然的说道:

    “我说你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原来是你小子,你叫韦恩对吧,我还记得伱。”

    “你现在也成为一个猎魔人了吗?怪不得你长着一对和猫一样的眼睛。”

    韦恩倒是有些吃惊,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这个酒馆老板竟然还记得他,连名字都没有忘记。

    于是有些吃惊的问道:

    “你居然还记得我,老约克?”

    酒馆老板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

    “老子的记性好的很,当初要不是你的母亲玛莎求我好几次,我会收下你这种屁事都干不了的小毛孩子,在我的店里干活吗?”

    听老约克提到玛莎,韦恩也不计较他粗鲁的语气,立刻问道:

    “我母亲后来怎么样了?老约克,你知道吗?”

    老约克闻言,不再看韦恩的表情,而是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淡淡的说:

    “还能怎么样,她的病连梅利泰亚教会的修女都治不好,你被带走没两个月,她就病死了。”

    “梅丽莎出钱安葬了她,她的坟墓就在现在的教会墓园里。”

    听到这个消息,韦恩神色一动,感觉体内有一种无形的冲动,让他想要去坟墓那里祭拜玛莎,于是叹了口气,问道:

    “梅丽莎?是梅丽莎阿姨吗?刚刚为我端上酒肉的那个,是她吗?”

    在韦恩模糊的记忆里,这是个和他母亲感情很好的妓女,虽然谈不上情同姐妹,但是在那种艰难的日子里,应该说得上是相互扶持吧。

    老约克又哼了一声,说:

    “五六年前,她被一个嫖客给打伤了,打断了一条腿。”

    “我看她可怜,就收留了她,要不是看到干活勤快,我可不会养一个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