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炉之神:正文卷 第四十四章 这人我不喜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就比如刚田武,奥恩一直不喜欢这个人。
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兴许是八字不合,反正就是看着不舒服。
但奥恩又不得不承认,相较于平日里那些狐朋狗友,刚田武对于陈大少来说,是一个相当可靠的手下。
至于另一边,陈清平这边是怎么想的?
其实很简单,
祁山和刚田武不同。
刚田武是有求于自己,所以才愿意做自己的手下。
陈大少很清楚,如果自己不能提供给刚田武需要的东西?
对方一定会转身就走,不带丝毫留恋。
因为两人之间是利益关系,而非朋友关系。
至于祁山什么人?
陈大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是因为陈清平心大,而是因为祁山的上司是苟胜,他的事情不应该由自己来管。
除此之外,陈大少也不认为双方会有过多接触。
之所以和苟胜合作,是因为陈大少刚刚来到矿山要塞,没有立足之根本,所以才迫切的需要一个地头蛇的帮助。
但等一年后,陈清平有了立足的根基。
看在苟胜的面子上,陈大少不会忘记红狼番队,但也仅限于此。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烧香拜佛也要看准码头。
陈清平心中记的是苟胜的人情,而非祁山。
前者是红狼番队的创始人,并且还和自家二哥是老相识,算是半个自家人。
后者只是红狼番队的一个继承人,而且还不是最优秀的。
就算要帮,也是看在苟胜的面子上帮忙,而不是因为祁山这个人。
除此之外,陈大少这段时间也打听过。
其实在最开始,知道自己即将平调之后。
百夫长苟胜本意是解散红狼番队,甚至已经送走了不少核心骨干。
他很清楚,红狼番队是因为自己而诞生的,麾下的这些小狼崽子也是因为他苟胜,所以才留下。
而现在自己要离开,也就没必要让这些人继续留在这里,这也是为什么红狼番队原本三百多人,现在只有一百出头的原因。
缺的这部分人,并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被苟胜送走,前往其他地方。
然而事情的变化,发生在去年的下半年。
一个叫做祁山的年轻人异军突起,并且表示红狼番队是他第二个家,自己说什么也不会让这个番号就此消失。
也正是因为祁山,苟胜的态度才逐渐有了一些变化。
一直到七月中旬,苟胜在军备所看到陈清平。
在一番思索之后,最终决定舍下脸皮和陈清平合作。
陈大少有一个不是很好的习惯。
就是他和奥恩说话,有时候是不带脑子的。
原因是平日里装的太累,也只有在知根知底的朋友面前,他才敢放下一切伪装和防备。
所以在奥恩扯开这个话题的时候?
逐渐反应过来的陈大少,大脑开始不受控制的思考。
这个叫祁山的副官,当初他让苟胜不要解散红狼番队,并且还是在大部分精锐都已经离开的时候。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对这个番队有感情?
陈大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阴谋论。
但奥恩既然这么说,陈清平心中不由警惕起来。
他点了点头,神情思索着回答道:
“那行,以后我跟这人接触的时候留个心。”
见陈清平这边上了心。
清楚陈清平有多大本事的奥恩,也就不在多言,而后略过这个话题:
“接下来去哪?怎么走?你这边怎么给我安排的?”
抬头看着前面这条干燥的黄泥路,头顶火辣辣的太阳,晒得道路两旁的荒草都耷拉着脑袋。
抹了一把鼻尖上的汗珠,陈清平说道:
“先去矿镇,到时候给你批个条子。
就说你是给奥恩大人购买锻造金属,矿镇每天都有往返的队伍,你不用跟着我,什么时候玩够了,直接跟着其他队伍回矿山要塞。”
说着,陈大少从铠甲里面掏出一件巴掌大小的牌子:
“这是我给你批的通行令,拿好了,可千万别丢了,门卫这帮家伙只认规矩不认人,这要是丢了,当心把你抓去矿山当矿奴。”
……分割线……
一夜无话,镜头一转,画面已经来到第二天。
小矿城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北面的矿山,另一个则是南边的城市主体,在两个地区中间有一个矿山要塞。
三者的形状,类似一个长角三角形。
矿山要塞的建立,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分权。
但如果只是为了分权?
数百年前的小矿城大统领也不可能同意,矿山要塞既然能建成,就代表着有合理的,且无法反驳的理由。
一个是抵御山盗。
另一个是小矿城和矿山的距离过于遥远。
特别是随着矿山不断向大山深处挖掘,一千多年的时间,山都挖没了好几座。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遥远,小矿城已经没办法很好的保护矿山,所以才有了矿山要塞这个中转站。
山路难走,人如果从小矿城出发,要走一天半。
这也就意味着要带大批的干粮和补给。
除此之外,矿山要塞的矿石,最终要运送到其他城市冶炼,而非小矿城。
需要说明的一点,最开始小矿城的确负责冶炼,甚至不允许其他城市对冶炼这个行业有非分之想。
但经过上千年的产业升级。
小矿城的工业实力,早就从基础冶炼,升级为高端金属武器制造产业。
所以冶炼这个行业,就分润给其他城市。
当然,相应的制衡手段是必然的。
比如小矿城身后的这座矿山,历年来都被小矿城三大巨头抓的死死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当其他城市将冶炼作为支柱产业之后。
只要小矿城抓住矿山,就相当于抓住了其他城市的经济命脉,从而永远压制其他城市的经济发展。
而此时此刻,经过千年的发展,历史比小矿城更加悠久的矿山南面。
因为山里有数万矿工,所以在山脚下,建立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又被称之为矿镇,这是一座很纯粹的城镇。
从建立之初,就是为矿工准备的。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大地上。
筋肉虬扎的大角牛,宽阔的后背拖着一辆矿车。
方形漏斗,里面全部都是高纯度的矿石,一车斗矿石差不多七八千斤。
驴车不行,只有大角牛这种慢吞吞的巨兽,才能拉动矿车。
而在已经走了千百年的黄泥路上,车轮反复碾压形成的车辙,里面的泥土比石头更加坚硬。
“啪~”
手中的长鞭,在半空中抽出一声音爆。
三十几个牛倌儿,数百辆矿车化作一条长龙,大角牛抬头看了眼牛倌儿,拖着七八千斤的矿石,慢悠悠的向前走去。
队伍两侧。
因为清晨出发,气温还没升高,即便穿着一身铠甲,但陈大少并没有感觉有多热,除此之外,相较于11路的这些士兵。
陈大少虽然身披铠甲,但却是这趟行程中,唯二可以骑马的人。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想到炎炎烈日,自己穿着一身二十多斤的铠甲,而且还要步行,陈大少就忍不住腿肚子打哆嗦。
而现在,情况虽然没有好多少,但骑马终究比用腿走路轻松。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哒哒哒的骑马声。
同样是穿着一身铠甲,但面不红,气不喘,一脸轻松模样的的百夫长苟胜,骑着一匹红马过来:
“人呢?”
陈清平抓着缰绳,头盔下眼神茫然:
“谁?”
苟胜看了眼身后的队伍,一副疑惑的模样:
“卢恩,就是之前那个面生的大个子,怎么没看见他人?”
话音落下,刚才还无精打采的陈大少,瞬间警觉起来:
“你打听这干嘛?”
看着陈大少警惕的样子,苟胜无语的瞥了一眼:
“别瞎想,老子就是看他人高马大,是个可塑之才,准备让祁山跟着他,一会见见血,说不定几年后就是一员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