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冷宫肝经验:正文卷 第五十一章 粉饰太平(求收藏求追读)
一个时辰后。
天色渐暗。
李轩一路疾驰,终于是来到了一个小县城,然后找了个客栈住了下来。
他可不准备走夜路,不然路上碰到邪魔,以他现在的实力,未必挡得住。
邪魔喜欢待在潮湿阴冷的地方,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很少进入集镇。
只要不走夜路,几乎就很难碰到!
李轩将房间门关好后,这才将袖子里的锦毛鼠放了出来。
然后他将包扎锦毛鼠伤口的布条解开,又给锦毛鼠的伤口倒了一些白玉生肌粉。
锦毛鼠全程都很温顺的躺在桌子上,并没有挣扎。
它似乎也发现了,李轩对它并没有恶意。
等李轩给它包扎完伤口后,它还抬起前肢,给李轩拜了拜。
“咦?你这小耗子还真的挺通人性啊,会写字吗?”李轩不由好奇道。
他知道,妖兽修炼到一定的境界,是有机会化形成人的。
不过,在初期,妖兽的灵智基本都是蒙昧的,和普通的野兽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不然为什么说人类是万灵之首呢,就是因为人类能很早就开启灵智,进行修炼。
“叽叽叽。”锦毛鼠嘴里发出声音,摇了摇头。
旋即。
它又指了指眉心,又作出睡觉的样子。
李轩眼眸一动:“你是说,你能神魂出窍?”
“叽叽叽。”锦毛鼠点了点头。
“你这观想法是从哪学的?该不会是什么妖族的公主吧?”李轩露出狐疑的神色。
他之前已经偷偷确认了,这只锦毛鼠是母的。
锦毛鼠能修炼观想法,并且神魂还能达到出窍境界,绝对是有传承的。
“叽叽叽。”锦毛鼠摇头,否认了李轩的说法。
李轩干咳一声:“我倒是忘了,咱们可以神魂出窍进行交流。”
神魂出窍后,相当于是精神层次的交流,就不用再局限于文字了。
“叽叽叽。”锦毛鼠眼眸亮起,而后身形就不再动弹了。
很明显,她已经神魂出窍了。
李轩见此,倒也没有多耽搁,眉心泥丸一震,神魂飞了出来。
“多谢大哥哥救命之恩!”
李轩神魂刚飞出体外,就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他不由转头看去,就看到不远处正飘着一个年约十二的女孩。
这女孩穿着淡黄色的小裙子,粉雕玉琢,扎着一個丸子头,额前还有一小撮金色的呆毛。
“你化形后,倒是挺可爱的嘛。”李轩咧嘴一笑。
他倒是没想到,妖兽神魂出窍后,竟然是以人类的形态出现。
这女孩开口道:“这是我神魂的样子,以后如果有机会化形,应该会变大一点呢。”
“你叫什么名字,怎么跑到这地方来了?”李轩不由问道。
锦毛鼠神魂化作的女孩开口道:“我叫锦花,来自东洲万华山,本来一家人在山中修炼,结果遭到了猎妖盟的猎杀,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被他们杀死了,我爷爷为了帮我逃出去,也被他们抓走了,生死不知,我也不知道要去哪,便一路逃窜来到了这里。”
“结果却被那群恶贼盯上,差点就死了,幸亏有大哥哥出手。”
锦花说完,便哭泣起来,伤心欲绝。
李轩倒是没想到,这小耗子身世这么悲惨,不由道:
“这世道,人各有命,妖也同样如此,你也不要太难过了,活着才有希望。”
顿了顿。
他又问道:“你这观想法是谁教你的?”
“是我爷爷教我的,我爷爷曾拜在妖王黑狐王的门下,修行了《天妖观想法》,不过,我修炼了七八年,也只达到了出窍境界。”锦花看着李轩,“大哥哥,你的神魂好厉害,我和你站在一起,都感觉神魂有些刺痛呢。”
‘妖王……’李轩眼眸闪烁。
他倒是听萧娘娘提起过,天下间能化形的妖兽,就被称之为妖王,相当于是宗师级的强者。
妖王更进一步,便是大妖王,相当于大宗师。
之后,便是妖圣,也就是相当于人类中的武圣!
只不过,能成妖圣的妖兽不多,天底下,似乎也只有九尊而已,都是横行一方的强者!
有一头名为天狐的妖圣,还在大乾北面,建立了一个万妖国。
里面居住的,大多都是妖兽!
李轩不由问道:“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为什么不去投靠黑狐王,伱好歹也算它半个徒孙了吧,你去投靠它,总比在外流浪要好。”
锦花道:“黑狐王在三年前,就被猎妖盟的一位长老给打死了。”
“……”李轩。
好家伙,这猎妖盟和妖兽有仇啊,动不动就灭妖兽满门。
锦花可怜兮兮的看着李轩:“大哥哥,我可以跟在你身边吗,我吃的很少的,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去外面吃土,不用大哥哥花钱。”
她生怕李轩会拒绝,又连忙展露自己的价值:“而且,我可以感应到方圆数里的宝物,大哥哥你以后带着我,我还能为你寻宝。”
李轩沉吟了一会,才开口道:“我暂时带着你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一个月内,我得回皇宫,皇宫戒备森严,你肯定是进不去的,到时候只能把你留在外面。”
“大哥哥你是朝廷的人啊,怪不得这么厉害。”锦花小嘴微张。
李轩耸肩:“算是吧,也没有多厉害,你就暂时先跟着我吧,到时候我再想办法安置你。”
这锦花不仅可以神魂出窍,还有寻宝的能力,不失为一只好妖兽。
养在身边,倒也未尝不可。
等到时候自己回宫,倒是可以把她寄养在一户靠得住的人家。
锦花感激道:“多谢大哥哥。”
“休息吧,明天一早还得赶路。”
李轩神魂回到躯体内。
一夜无话。
翌日。
李轩六点多钟就起了床,从客栈的马棚里将马牵出来后,便带着锦花直奔广宁府而去。
随着他逐渐远离京城,看到的难民就越来越多了。
有时候,甚至一路上都能看到尸体,没人处置,任由其发烂发臭。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李轩心中感叹。
果然,京城的太平盛世,都是粉饰出来的。
京城外的百姓,早已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看样子,大乾确实已经日暮西山了。
只待一个契机,恐怕就会被彻底推翻。
‘除非,有绝世明君横空出世,站出来力挽狂澜,可惜,大乾似乎不存在这种人。’
李轩一路疾驰,终于是在第七天的时候,赶到了广宁府。
接下来,就是去春风楼送个口信,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只是,这口信该怎么送才安全?
李轩不由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