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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书:正文卷 第21章 有人赠酒菜(求月票)

    古城旧巷,靠墙蜷缩坐着的老者,站着弯腰的少年书生。

    一浊一清目光相交。

    “这个能修吗?”

    “顶棚可以修,重新用竹子做,这里面的布也被扯坏了,这可要用针线缝。”

    “能修就好。”

    “要收两样钱哦!”

    老者一身黝黑,满脸沟壑,有些忧虑的看着林觉,像是替他心疼,又像是生怕他不愿意似的。

    “多少钱呢?”

    林觉便也担忧了起来。

    “缝布三文,修书笈要五文。”老者一边说一边用手给他比划。

    “八文啊……”

    林觉不由恍惚了一下。

    听这老者先前一说,看他的神态,他还以为要出一笔大血,或是要被狮子大开口,原来这丹熏县城也和舒村一样,老人所顾虑的、所忧虑的,忙活一阵要赚的,不过是区区八文钱而已。

    “辛苦老丈。”

    林觉先付了钱,约好时间地点来取,这才离去。

    背着书笈走了好远的路,一下子空着手在城中走,顿觉浑身轻飘飘,肩膀没有东西勒着,也觉得舒服得不得了。

    闲走之余,四下看的心思也多了。

    不过主要还是想买把刀。

    近些年的世道实在是乱,人乱妖鬼乱,走商的人都不得不带上武器防身,一把小刀确实不够用。

    同时这世上的妖鬼显然也并不是一旦得道就有杀人如杀鸡的本领,大多也是肉做的,因此一把铁制武器不仅可以防人,也可以防妖。哪怕是对于鬼魂这种更加虚幻缥缈的东西,自己手中握得武器更厉害,心中胆气血气也更盛些,不容易被鬼所趁。

    林觉也曾听闻过有江湖武人夜里斩鬼的传说,听说剑身寒霜三年不退,不知几分真几分假。

    总之是得买把刀子。

    首选便是朴刀。

    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哪怕军中高手皆言自己单刀可以破枪断戟,可一旦上阵,俱都提枪持戟而去,没有拿刀的。

    高人是这样,弱者更是这样。

    同时朴刀还更便宜,更具功能性,也更低调。

    林觉逛了一圈,很快就买到了。

    盖因朴刀实在是太普遍了。

    这就是一种组合武器:

    一把柴刀;

    一根哨棍。

    平时将之分开,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将柴刀放在书笈里背着,只拄一根哨棍,刚好当做拐杖,用柴刀时就用柴刀,用木棍时就用哨棍。

    若有危险,则可将之组合起来。

    因为它本身就是此前朝廷对于长武器的严格管制下的结果——

    当时朝廷不让民众随意携带长枪大刀,就连带长棍也得在棍子前端打孔,挥舞起来发出哨声,叫做哨棍。没有打孔的则叫闷棍。所谓打一闷棍的闷棍就是这个意思了。这是不被允许的。然而武人行走江湖都有防身与争斗的需求,于是便将寻常人家砍柴用的柴刀和一根哨棍组合起来,本身柴刀的刀把就是空的,能装木柄,刚好哨棍的顶端又有孔,一结合,刀长了,哨棍也不响了,一举两得。

    朴刀应运而生。

    这对林觉来说可是非常实用的。

    不仅有了一根拐杖,还有一把柴刀,若是自己之后要去那山路难走的黟山,路上碰见树枝荆棘挡路,柴刀也比刀剑好用。

    背着书笈的书生,加上一根木棍拐杖,也算和谐。

    如此拄着木棍,走回客栈。

    林觉闻着身上已经有些味儿了,上次还是在路边河里洗的,虽然河水清凉,终究不如热水爽快,于是对客栈的伙计问道:

    “要一桶热水洗澡,要多少钱?”

    “客官是要小桶还是大桶?小桶满满一桶,楼下有专门洗澡的地儿,有布遮拦,只要五文一桶。大桶能坐进去洗,可以搬到房间里,连水带木桶只要二十文钱一桶,搬到房间里加两文。”客栈的伙计说道,“咱们用的水都是渠水,这里正是最上游,干净得很。”

    价钱比林觉想的要贵些。

    应当是这年头水贵柴贵的缘故,薪水总是城里百姓的重要支出。

    林觉一时不禁犹豫。

    自己虽然刚挣了钱,可前路不知还有多远,也得省着点。

    何况家中大伯大娘与堂兄多半还在省吃俭用,这条路与舒村商人走商的路线有些重合,林觉还想着若是在路上刚巧遇到同村的商人的话,便请他们带十两银子回去,多少还些他们的情。

    不过只是转念一想,就想开了。

    难得休息舒坦一把,若是亏了这次,怕是连着几天都要念念不忘、心头不爽。

    “来个大桶,水热一些!”

    “可要搬上楼?”

    “为你们省点力气。”

    “好嘞!客官还请休息片刻,热水烧好小的自会来请!”

    伙计便去打水烧水去了。

    没有多久,洗澡房里就升起了水蒸气。

    林觉坐在木桶中泡着,将自己浑身搓干净,便坐着不动了,整个人从脖子以下全都泡在热水中,顿时感到一种难言的舒爽。

    这种舒爽不仅是这半个月以来不曾感受到的,也是来到这个世上后就未曾感受过的,等到他的毛孔都被热水泡开,甚至头都开始发晕犯困,以至于在这种极致的舒爽下,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不如意都被暂时冲淡了些,有种一切皆是梦的感觉。

    “客官可要加热水?”

    “收钱吗?”

    “四文钱一桶,半桶两文,烧滚才给您端来。”

    “不要了。”

    “可要先做着饭菜呢?”

    “要个五加皮炒蛋就是了。”林觉说话都没力气了,停顿了下,“再要一碗饭。一大碗饭。白米干饭。”

    “好嘞!”

    好似沉醉片刻,又似睡了一觉。

    “哗啦……”

    林觉终于起身,再拿起原来的衣服,顿觉味道更重了几分,还好旁边放了干净的。

    往外走去,刚巧碰上走来的客栈伙计。

    “客官泡得可舒服?”

    “轻了半斤。”

    “饭菜准备好了,刚想去请您呢。”

    “行,这就去。”

    林觉便懒得再上楼放东西了,出去将衣裳往板凳上一放,便开始吃起来。

    所谓五加皮,其实是这地方的一种野菜,春夏都长,十分能长,用来凉拌炒菜煮汤都行。主要是不要钱,是当地人常吃的一种野菜。

    客栈没在油水上吝啬,甚至油气有些重,野菜加上蛋,味道还算不错,也有营养。

    配上一碗白米饭,若在前世,是有些简陋,可在此时,林觉却只觉极为满足。

    在大伯家也是喝粥喝惯了。

    满足之余,又带来惬意。

    毕竟是自己挣的钱。

    少年书生低头一阵猛刨,碎小的蛋花加上松散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与油水混在一起,入嘴顺畅极了。

    却没注意到旁边有人正打量着他。

    这个时候,那名客栈伙计捧着一个罐子出来,罐子中不断冒着热气,他以湿布隔热,走得很快,往旁边桌走。

    不曾想旁边桌那人突然开口:

    “这位可是今天下午、和江湖侠客一同在城外除了怪猴的那位小郎君?”

    “正是。”

    林觉还没说话,伙计已帮他答道。

    “把我这锅汤赠予郎君!”

    “啊?”

    “速速端去。”

    刚刚走到他面前的客栈伙计一阵意外,也不敢反驳,连忙点头,又转一个弯,快步走向林觉的桌子。

    咣的一声,瓦罐放在桌上。

    伙计立马松开手,捏自己耳朵。

    罐中是半边的土鸡,没有砍碎,和着一些轻薄的如同紫菜一样的东西,一同浸没在鸡汤中,汤水晃荡。

    “嗯?”

    林觉不由意外。

    旁边桌坐的是一名中年人,长得平平无奇,正朝着他拱手:

    “小郎君莫要意外,同样不必客气,我家兄长在北城门外开茶铺,今日借了朴刀给郎君。”

    “那是你兄长?”

    “正是。”

    “既是如此,该我谢过你家兄长才是,可你这是……”

    “郎君不要客气。城外那群怪猴作妖已久,我等早就气愤不已,今日城中到处都在传有人将它除了,拿了一马背的猴头去县衙领了县官的赏,听到的人全都高兴不已,无不仰慕二位英雄的满腔胆气与豪情。魏某也是如此,这才特地来寻小郎君,没有别的,只看小郎君除害辛苦,只吃一份小菜一碗米饭实在不够,便请郎君喝一锅鸡汤,算是补补身子。”

    “这怎么行呢?”

    “如何不行!怕不是郎君嫌不好,若是这样,伙计请再上一盘刀板香!”

    “别别别……”

    林觉哪里有好意思,连忙叫停。

    再看那人,却已经挤出笑意,再度对他拱手了:“谢小郎君赏脸。”

    “这……”

    却是不好再拒绝了。

    林觉只好继续吃饭。

    “我们这里多有烟雨天,天气常常潮湿,因此悬崖峭壁与溪河岸边阴湿石缝处常长石耳,这东西看似轻薄软滑没什么吃头,实则味道鲜美。”那人继续与他搭话,“不知小郎君家乡那边吃不吃这东西,我们这边是吃的。在下最喜欢用它来炖鸡汤,别有一番味道。”

    “吃得不多。”

    人家这么一说,还看着你,却是不得不盛一碗来尝尝了。

    这是城里,开在正街的客栈,店中还有别人,林觉也不担心有什么问题。

    一碗清亮鸡汤,飘着轻薄如絮的石耳,林觉吹一口气,吹开表面油花,吹开一篷热气,低头品尝一口。

    确实和普通鸡汤不太一样。

    这石耳看着像紫菜,吃着也有三四分像,不过对汤的味道影响倒不如紫菜重。

    “如何?”

    那人看着他问。

    “不错。”

    “郎君满意就好!若还有喜欢吃的菜,也尽管说就是!”

    “莫要如此。”林觉连连推辞,随即转移话题道,“城中有很多人在谈论这件事吗?”

    “何事?郎君除怪猴之事?”

    “当然是了。”

    “确实有很多人在谈,在我家兄长来找我之前,我就已经听说过了一遍。那群怪猴真是我们丹熏的一大祸害,不少人都说,若遇到你们,定要请你们喝一碗酒。”那人说道,“却只有我如愿了啊。”

    “也不是我一人所为,大头都在那位身上。”

    “不知那位何在?”

    “出城离去了。”

    “这不就得了。”

    那人又让伙计拿酒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又赠林觉一杯,举杯与他对饮,感叹说道:“幸好没有多少人知道郎君住在这间客栈,不然的话,郎君明日恐怕都要走不了了。”

    “夸大了。”

    林觉是不爱喝酒的,只是这时的酒也没多少度数,别人一片善意,赠了大菜,又把杯子都举起来了,他便也小喝一口。

    是米酒,米香浓郁。

    那人继续与他隔桌搭话,其间多有夸赞之语,恍惚间真有几分故事中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恭维有人请客的英雄豪杰诗人才子”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