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六宝:九连环 第二章 一只奇怪的兔子
青牛坡。
它是一个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落,民风淳朴,贫富相当。
村头有个小茶铺。
茶馆里有粗茶,有村夫,还有一张陈旧的八仙桌,桌面上刻着棋盘,摩擦得乌黑发亮的棋子,错落有致的相互对峙。
对战的两人都蹲在长条木凳上。
执黑字的是村西的老张,执红子的是阿永。
桌子周围围满了人,有脑袋伸到棋盘中间的;有伸脖子瞪眼的;有指指画画的;有在对方耳边私语的;还有一只脚踏在凳上的,吵吵嚷嚷,各执一词。
这里面真是热闹极了,管什么观棋不语真君子,下棋就是个乐子,谁会理会那一套。
“将他的军。”
“拱他的马。”
“打他的车。”
………………
倒茶水的刘老头拎着水壶,侧着身夹在人群中,伸长手着急的在棋子上方来回晃动,嘴里不停自语:“不行,这是险棋……这样也不行,他飞象怎么办?……”
艄公多了要翻船,妻妾成群闹事多。
双方的棋子、胜负已不受主将控制,吃掉、悔棋、争执、吵嘴,这盘棋是一丁点也没法下了。
于是,阿永就高高地站了起来,在木凳上伸了个懒腰,双手叉腰,笑嘻嘻地说道:“各位爷,你们渴不渴?”
所有人都摇摇头。
“你们累不累?”
所有人都摇摇头。
阿永拉长声又说道:“你们一一饿一一不饿?”
这次没有人摇头。
“老规矩,大刀面一碗,小酒一壶。”
茶馆里的老少爷们顿时咧嘴笑了,能混一碗热腾腾的大刀面实在不错,再抿点小酒更惬意,毕竟这种事除了阿永也很少有人做。
阿永这小子真不错,每次下完棋总免不了请他们吃点东西一一能和他们这帮村野农夫在一起热闹的年轻人已经少见了,能经常请他们喝酒、吃饭、聊天的年轻人连一个也没有。
阿永这小子真是不错,总是能给他们解决一些困难一一能主动帮助别人的年轻人总会让人打心眼里喜欢。
阿永这小子简直爱死人了,当他们家老婆撒泼吵闹时,阿永总有办法把他们宽慰的眉开眼笑。
阿永就是这样一个让他们喜欢得不得了的家伙。
爱一个人到顶点的时候,都会毫不吝啬的把自己的秘密、绝活,一切自己觉得有用的东西都会说给他听,教给他用。
当然,有些东西对阿永也许没用,可是有些东西对阿永很有用,只不过暂时用不上而已。
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只是有些人眼光不够长远,心胸不够宽广。
阿永时常觉得,快乐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给别人一点帮助、一点好处,他们或许一整天都是愉快的,别人高兴了,自己看着心里也高兴。这种事都是双向的,如果每个人看着都愁眉不展,你一定也高兴不起来,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高兴,那他岂非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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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蹦蹦跳跳真可爱,爱吃萝卜和青菜。
可是——
跑在一行人前边的兔子却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兔子。
它的耳朵又短又小。
它的四腿却又高又壮。
它的嘴又狭又长。
它的肚子并不圆润,体型就像擀面杖,又紧又长,尾巴卷起来就像个长着毛的项圈。
它的眼睛哪像哭闹过的小孩,非但一点不红,简直就像潜入宅院的小偷,贼兮兮,光亮亮。
除了那一身灰褐色的毛皮油光闪亮,有些招人眼馋外,它实在不是一只合乎标准的兔子。
你说,它算不算真正的兔子?
你说,世上有这样的兔子吗?
它是兔子,千真万确的兔子,只不过当今天下像这样的兔子只有一只,至少在八月初一这天之前,世上还没有发现同样种类的兔子。
它很有名,而且珍贵无比。
它的价值不是世上最名贵的宝物可以比拟的。
“只要你能驯化它,它将是上天赐予你的礼物,不但是你最忠心的奴仆,还会成为你的第三只手。”
这是七叔说的。
当阿永在两年前的一个傍晚,抱回这只奄奄一息的怪物给七叔看时,常年冷漠的七叔仔细地看了一盏茶的时间,又在屋里翻看了半个时辰的古籍,对阿永说:“好好照顾它,如果它能认你做主子,你将会创造一个传说。”
一只似兔非兔的小畜生,怎么会让一向淡漠的七叔这么看重,阿永实在想不通。
对于奇怪的事物,不管什么人都会追究个明白,阿永也不会例外,何况是攥在手里的东西。
阿永小心翼翼地问道:“它一定是一只很特别的小东西?”
“韩子庐者,天下之疾犬也;东郭逡者,海内之狡兔也;韩子庐逐东郭逡,环山者三,腾山者五,兔极于前,犬废于后,犬兔俱罢,各死其处。”
阿永不大明白。
“这是战国名士淳于髡的说辞。”七叔接着说道:“他说,韩子庐是天下跑得最快的猎犬,东郭逡是世上最狡猾的兔子,韩子庐追逐东郭逡绕山三圈,又翻越了五岭,兔子始终跑在前面,猎犬在后面总是追不上,一个甩不掉,一个追不上,到最后全累死倒地。”
“你怎么认定这只就是先古遗传下来的后代?”
“先辈黄眉真人的《异物图解》有详细记载,这种异种能遗传下来的已极其罕见了,能和人类相处更是屈指可数。”
“它是不是很有用?”
“一只跑得比猎犬还快的兔子,一只连天下智者都认为狡诈的兔子,你想想看,它有多么神奇。只要你能收服它,它比一柄神兵利刃都有用,如果拿它换‘铁指’勾花给老夫看门,我绝不会换。”
拿一只兔子和当今十大高手比较,七叔够高傲,够狂,这也足以证明“东郭逡”的稀绝珍奇。
七叔就是这样一个让阿永想破脑袋也猜不透的人。
阿永花了一大堆心血,吃了几背篓的苦,才降服了这只小东西,给它取了个神异的名字: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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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刘姓刘,他是个老鳏夫。
他的大刀不能砍人,只能切面。
他只卖大刀面。
大刀面是用五尺长的擀面杖擀出的面片,再用他两尺长、半尺宽的大刀切成的宽面。
大刀刘一辈子做任何事都马马虎虎,唯独面条做的严谨细致,口感独特,所以他的大刀面很有名。只要是进山采药、打猎寻道、收购山货的行人,路过这里都要吃上一碗热腾腾的的大刀刘面条。
大刀刘不怎样,大刀刘做得大刀面真的很棒。
阿永特别喜欢吃大刀面,所以他请人吃饭一定是这里。
“天上的王母宴,地上的大刀面。”阿永拿小指在嘴里打了了响亮的口哨,笑呵呵的对倚在门口的大刀刘大声说道。
“天上的二郎神,地上的小鬼头。”大刀刘咧嘴笑着说道。
“大刀刘,大刀面,人人见了都喜欢。”
“小兔子,好阿永,人人见了都夸赞。”
老少两人互相拍手笑着,热情得简直就像好久不见的朋友。
阿永就是这样让大刀刘看着都心情舒畅的人。
对一个寡居多年的老头,能结识这样一个热心的年轻人,大刀刘特别高兴。要是三天见不到阿永,他心里就空荡荡的,阿永似乎已成了他的精神寄托。
阿永也知道大刀刘的感受,因此对他也很亲——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但取决于对方的说话、为人、做事,缘分这东西也很重要。
饭铺里是简陋的长条桌凳,人是简单纯朴的邻里乡亲。
面条只有一碗,却够味。
酒只有一壶,也能让人醉。
很多时候,当简朴成为习惯,欲望淡薄后,能吃饱肚子,大家也会感到很满足。
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多久,阿永不知道,他只知道七叔不会让他长久地过下去。他隐隐感觉到,自己就是七叔那柄将要出鞘的利剑——因为七叔站在那块突出悬崖的巨石上,向东眺望的次数越来越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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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放着一棵新鲜湿润的药材。
当归。
当归是补血和血,润燥滑肠的良药,也是一句话:见之即归。
是谁送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隐含的信息——七叔送来的话。
七叔的话就是圣旨,圣旨意味着无条件地服从。
七叔到底和阿永是什么关系?叔侄?师徒?亲戚?还是朋友?
说是叔侄吧,他们并无血缘关系;说是师徒吧,也无授艺之礼,七叔也从来不让阿永叫他师傅;说是亲戚吧,两人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说是朋友吧,那真是扯远了。
这个连阿永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完全可以说明白:阿永是在七叔的眼皮底下,从小孩子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
七叔就代表着他的家,家里有事,就是下着刀子雨,蹚着荆棘刺,一定也要赶回去。
阿永摸着饱鼓鼓的肚子,笑着说:“各位爷,小子要出去找乐子,你们自个乐呵,今天的酒想喝到什么时候都行,我管够。”
他轻“嘘”一声,那只精怪的兔子“飞狐”,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跳到阿永的怀里,很熟练的从他怀里扯出一个钱袋。它竟然很利索的用两只前爪解开了结,在里面一通翻找,挑了一块最小的碎银子放到桌上,还朝大刀刘龇牙咧嘴。
大家笑着看着,见怪不怪。
只要是付账,从来都是“飞狐”代劳,它绝对不会挑出大于最小的银子,当然,它也足以付掉所有的帐。
今天这块碎银有些不够,阿永又拿出了一块最大的碎银放在桌上——很多时候,用这种方法体现诚意再合适不过了。
大刀刘看了阿永许久,收起了桌上的银子——对互相了解的人而言,推辞就代表着轻视。阿永并不是有钱人,大刀刘也不是敛财的人,双方给予与接收的是温暖的情感。
阿永走出了小面馆,前面是那只东奔西跑、贼头贼脑的兔子。他的身后,是一双双柔和留恋的目光,大家都能感觉到离别的气氛,尽管它是那么微妙。
走吧,男儿自当争名逐利,才不枉入世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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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叔住在南山的太白峰,青牛坡离太白峰有三十里。
自从三年前七叔悟道开始,阿永就搬出太白峰那个木楼,长期住在了青牛坡,不经七叔允许他就不准回来。
七叔心里在想什么,阿永不知道,也从不去琢磨,只要他还能看见他站在山峰上,青松旁,观望流云日出,阿永就愉快。
——人上了年纪,他想什么很重要,但活着更重要。
阿永走进那座久违的小楼。
里面静静的,树叶的清香味弥漫在屋里的每一个角落,几只小虫在屋里飞来飞去。他看着那熟悉的桌椅用品,每一件上面都留有他制作过的痕迹,岁月地流逝已让那些印记渐渐模糊。
七叔上哪去了?他是不是还在峰顶坐禅?
没有,七叔就在他身后七尺的距离静静地站着,好像从来都不曾离去。
这个距离刚好处于对手的攻击圈外,这个尺度很重要,可以让对方准确判断出你是要偷袭还是要对话。
不管“燕子归巢”的轻功身法有多高明,不管七叔的气息调整有多微弱,阿永依然能感觉到背后的威胁,也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有这种敏锐的感应。
阿永一拳击碎手边的烛台。
“嘭”!当沉闷的响声刚起,阿永就闪过身来,错步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