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飞扬:正文卷 第五章:红袍嗜血,白衣送丧
区区十万只羊就想换阿提咯回去,是他儿子不值钱还是我面子不值钱。
蒙恬用手轻轻敲打桌子,面露难色。
“我大秦向来气度宽广,不屑与小孩一般见识,只是阿提咯来我秦营做客一段时间,心中向往大秦繁华,打算到咸阳游历再回匈奴,我做主人也不好拒绝客人要求。”
蒙恬讲得很婉转,就像好客的主人,只是字语间透出寒意。
大巫师尴尬一笑,咽下口水,知道自己筹码出得太低。
蒙恬已经表明态度,谈判不成功就要把阿提咯带回秦都咸阳,作为人质扣留。
“那三十万只羊呢?单于拿不出更多羊了。”
他本想加十万,被蒙恬一唬,也不得不咬牙加到三十万只,已经是他的极限。
蒙恬淡然拿起一卷竹简看了起来,仿佛没有听到大巫师的话语。
“蒙大人,你也知道,匈奴前段时间丢失牛羊百万之数,现在马上面临寒冬,再多匈奴恐难以为继。”
大巫师死死盯住蒙恬,希望能从神色看到波动,可毫无收获。
蒙恬就如同泥塑菩萨,眼珠都不眨一下。
一旁的炉子,水已经烧开,咕咕的冒出水汽,军帐里暖和了不少。
大巫师脸颊挂起一颗汗珠,他没想到蒙恬居然如此难缠,三十万只羊还不松口。
气氛陷入僵局,一股压抑蔓延在军帐之内,谁都不能先退一步。
“贵使说三十万就三十万吧,我再不答应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蒙恬突然放下竹简悠悠说道,让大巫师紧绷的神经松懈,正想蒙恬虽然可恶,还算不太贪婪。
“不过……”
蒙恬紧接而来的一句不过,大巫师刚放松的神经又被绷紧。
“听闻匈奴良驹甚多,我欲向大单于讨要一些,不知可否。”
“不行。”
大巫师一口回绝,语气坚定,不容商量。战马是匈奴的命根,他又怎会松口。
“五千匹,我只要五千匹,大单于舍不得吗?”
蒙恬重问一句,只是话语变得生冷。
“秦国战马甚多,蒙大人军中恐怕也有数万之量,何故一定要匈奴五千匹战马”
大巫师百思不得其解,他哪知蒙恬现在与秦国闹翻,马镫即将出世,骑兵战力会出现翻天覆地变化,比原先飙升几倍都不止。
“我可以只要二十万只羊,但必须要有五千良马。”
蒙恬语气加重,身上泄出逼人气势,站起双手傅背,眼神如刀锋般凌利。
食物已经够撑到春天,只要马镫出来,匈奴的牛羊,迟早会变成自己的。如非是始皇帝驾崩,自己不受胡亥所喜,断了马源,连人质都懒得交换。
“既然蒙大人喜欢良马,我这就回去禀报大单于,三天后来接少主,谢蒙大人款待。”
见蒙恬意已决,大巫师知是最后底线,要救阿提咯就要付出这五千战马。
虽不知蒙恬为何一口咬死要五千战马,不过匈奴能省下十万只羊,也不算亏,大巫师觉得在蒙恬身边,如坐针毡,浑身不自在,便起身告辞。
“不送。”
既已谈妥条件,蒙恬也懒得矫情。
看大巫师神情,蒙恬知道已是单于的极限,再多就会适得其反,单于不会把整个部落搭进去救一人,哪怕是他儿子。
他还要赶去看后营打造马镫情况。
前段时间,在百万民夫中找出了两百个有铁匠经验之人,将他们全部编入军营,负责打造军械。
蒙恬还有一个更庞大的计划——炼钢。
秦朝时期,炼铁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却还不曾有人练出钢。
生铁太脆,容易折断,熟铁相撞,又易倦口,武器最好就是用钢材打造,软硬适中。
炼钢不难,只要炼出焦碳,掌握碳比例,低于百分之零点五就是生铁,高于百分之二就是熟铁,介于两者之间才是钢。
草原深秋已经寒冷,炉房里却是热浪扑面,二百余名铁匠光着膀子,汗流浃背捶打,角落堆满马镫。
蒙恬随手拿起一个,仔细观看,马镫毫无精美可言,就是简单的三角架子。
“蒙帅,这就是你所说的神器?”
一众将领眼睛睁的如铜锣一般,蒙恬说带他们来看神器,结果就是一个破三角铁架,有什么用。
“你不信?”
蒙恬把马镫在他们眼前晃了晃,露出深意微笑。
“明天我选出一千黄金火骑兵,谁敢领兵一试?如果能打败火骑兵,我赏三坛上等好酒。”
众将眼睛一亮,把脑袋拎在手中过日子之人,有几个不嗜酒如命。只不过当时酒都是粮食所酿,老百姓食不果腹,又会有多少酒。
秦始皇每年给蒙恬所配不过三十坛,用于打胜仗时庆功宴上。
半月前掠夺战,如此丰硕成果也才开了五坛,现在演习一场就可以奖赏三坛酒,让这些闻到酒香就滴液的武将如何不眼红。
可半响不见有谁敢出战,雄鹰兵团指挥白恒尴尬说道。
“蒙帅,我等是想喝酒,但谁不知黄金火骑兵是蒙帅亲自训练出来的虎狼之师,一个可以顶雄鹰骑士团两个,我可不想白白受虐。”
蒙恬望了一眼白恒,白起之孙,有超凡军事才能,深得白起真传,雄鹰骑兵团仅次于黄金火骑兵,蒙恬对他甚为看重。
蒙恬嘴角上扬,诡异笑道:“我若给你六倍之数,可敢一战。”
六、六倍?
六千对一千?
“我敢。”
白恒见别的将军跃跃欲试,生怕被他人抢先,立即挺胸答道。
如果是别的骑兵他还不敢,雄鹰骑士团一万骑兵,是他精心打造,指挥犹如手足般随心所欲,就算不及黄金火骑兵,也不会相差太远。
六对一,白恒信心十足,仿佛已经闻到酒香。
“好,明天一早,大营外集合。”
蒙恬笑得如捉到小鸡的狐狸,让众人打了个冷颤,刚后悔没抢先之人,莫名有股庆幸感觉。
———————————
朝阳初升,天地间一道亮光刺破黑暗草原,夜魅退去,光明重临大地。
秦军大营炊烟未断,兵卒提前用过早饭,整齐排列在营外,他们将要目睹最强两支骑兵较量。
首先出场是黄金火骑兵,鲜红铠甲如火似血,人数虽然只有一千,却像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的恶魔,煞气滔天。
五百米外,另一支六千雄鹰骑士团排成方阵,银甲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因全军银白,所以又称为——送丧军团。
所出现之处,皆是在为敌人送丧。
红袍嗜血,白衣送丧。指的就是秦军最强两大兵团,也是匈奴人最不想碰见的颜色。
此时雄鹰骑士团无人不怒,憋住一口闷气等待发泄。
成军以来,从没有人敢小瞧他们,就算是主帅的黄金火骑兵也不行。
一对一,也许雄鹰骑士团会稍弱一点,毕竟对手是天下最有名的黄金火骑兵。
六比一数量对决,他们敢打上天庭捉玉帝,冲入幽冥擒阎王,雄鹰军团的荣耀绝不能在他们手里丢失。
两军气势势均力敌,众人更看好白甲银铠的雄鹰骑士团,毕竟人数差距太大。
“演练开始。”
令旗兵挥动旗帜,鼓声敲响,杀伐之气蔓延在十里之外。
“白鹰翱翔,死神送丧,有我无敌,叱咤天地。杀!”
雄鹰骑士团先声夺人,憋在胸口的怒火燃烧在这一刻,白恒挥手,六千人马分成左、中、右三军,三叉戟之势,冲向黄金火骑兵。
人数上的优势,就算硬拼,也能完胜。
“嘿嘿,想包我饺子,白恒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蒙恬令旗摆动,火骑兵有序移动,一字型展开,刚好是三支雄鹰兵团宽度。
嗯!?
一字长蛇阵,所有人迷惑了,连白恒也露出惊讶之色。
人数本就不足,还要摆出一字长蛇阵,这不是给雄鹰军团分割成三块逐个击破吗?
蒙恬称为军神,怎会犯此大错。
“兄弟们,让火骑兵尝尝送丧军团的厉害,冲上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雄鹰骑士团见火骑兵摆出最藐视敌人的一字长蛇阵,气得嗷嗷直叫。
“白鹰翱翔,死神送丧,有我无敌,叱咤天地。”
冲锋口号伴随三条白龙席卷之势,浩浩荡荡逼近横排火蛇。
四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地狱烈焰,焚山煮海,横扫天下,舍我其谁。”
黄金火骑兵动了,山呼中张弓搭箭,对准狂奔而来的三条白龙。
原来是想用箭消耗我的兵力,白恒轻吐一口气,这招在同等兵力下可行,在弱于几倍兵力时实为不智。
恐怕最多射出两轮,第三轮雄鹰骑士团就会冲进火骑兵阵中。
马匹要跑起来才会形成冲撞力,一旦近身,静止的火骑兵就会失去骑兵优势。
这么简单的道理,蒙恬怎么不会,众人都深感不解。
嗖、嗖、嗖......
火骑兵果然射出了第一轮箭雨,当然箭矢无头,前面用白布包裹,里面有墨汁之类,一旦射中,身上就会留下黑点,表明此人要退出战局。
千支箭射出,雄鹰军团有二百余人中箭,伤亡不到一成。
蒙恬令旗向后一扬,火骑兵集体后撤。
雄鹰军团的骑兵其后紧追不舍。
蒙恬又举起令旗,众人还没明白过来,就发现火骑兵在奔跑途中又拉圆了弓箭,第二轮箭雨飞向紧追的雄鹰军团。
“什么!?”
“他们怎么做到的?”
“骑射,这才是真正的骑射!”
观战台上所有将领躁动起来,睁大双眼,拉长脖子看向火骑兵,不可思议!
还未等他们震惊完,火骑兵第三轮箭矢又开始射出。
“蒙帅如何炼出此等神兵?”
“幸好昨天我没有抢先出战。”
看到白恒脸色如霜打茄子,又白又紫,皱成一团,不少将领暗自庆幸。
白恒已是骑虎难下,如果命令雄鹰兵团停止追击,马上成为箭靶,移动中反而不易射中,只能硬起头皮继续追下去。
他挥动令旗,原来三叉戟阵型变作扇形,骑兵分散,中箭几率自然会减少。
骑兵最多带十六支箭,只要耗光火骑兵箭矢,还有机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