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2000年做游戏:第五卷 南征北战 第十四章 尔虞我诈
14尔虞我诈
曾启犹豫了一会说:“我在上海,很忙,等我忙完联系你好吗?”
…………
曾启回到会议桌前,欣欣问曾启:”你们老板叫黄静怡吗?”
曾启惊讶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欣欣说:”刚才昌先生跟朴先生说:”看来你是去接黄老板的电话了……”
曾启哑然失笑,歪打正着,自己出去接了一个私人电话,因为来电人姓黄,所以韩国人昌先生就以为是黄老板打来的,真是恰到好处。
曾启就直接说自己的报价:“我这边是25万美元代理金,13%的每月流水分成,可否?”
昌先生摇头:“首先13%的百分比分成数字又低又不吉利,如果是14%的分成,代理金至少也要35万美元!”
果然是血盆大口,漫天要价!
必须要就地还钱!
曾启一一列举,ncsoft的《天堂》在台湾已经成为头号网游,本地代理权市是50万美元+12%分成,韩光软件算你们那边的头牌,2d网游也就是25+35万之间,你们的要价是否合理呢?纠结当代无用,关键是指出对方的软肋。
曾启说:“我刚才计算的收入你们都看到了,网游不是单机,不是靠头一笔费用,而是靠后续收入,你们可以拿这张数字评估一下。
起始的代理金多个十万的差价。其实一个月的分成就回来了!
我刚才是按一个月120万美元算,13%的分成就有14.6万美元,
如果这个月收入只有70万美元收入呢,那分成只有9.1万,对你们开发商来说就少了5.5万美元,所以,我们在选一个好产品,你们在选择一个好代理商,双方的合作是长期的,你们的收入才能长期。”
曾启又盯住朴先生说:“朴先生是开一家研发公司的,比如首付多拿到5万,朴先生公司能分到2万,这两万够多久开支?朴先生需要的是持续稳定的收入,才能发展扩大公司,才能开发更好的作品,对吧?”
曾启的这一番宣言还是很有一些说服力的。
昌先生说:“我退一步31万美元如何?”
曾启明白这个31万的1万是让自己砍价的,千万不能上钩。谈判就是自己掌握主动权,如果欣然同意三十万了,对方只要来一句,还有别人的报价可以看的时候,那主动权就完全失去了!
曾启翻开一本bobgame杂志的中间,虽然不像三四月和花意国际大战的时候投放了那么多广告,现在每期一张中缝彩图广告还是有的,这种广告本质上带不来太多的新用户了(一家媒体覆盖的用户是有限的,一个产品在多次广告后已经把这些用户都洗完了),
现在持续投放广告是两个目的:
1刷脸,让已有的用户知道这游戏还存在
2,维护媒体关系。如果是特别大的广告主,媒体也会维护客户关系。
曾启指着上面大大的资料片“重返白纪”说,这就是我们代理的游戏。
朴先生认真看了看界面,翻译说,这个游戏他知道,韩国也有人玩,收入很低。
昌先生说:“我认为你们这款游戏大概月收入在30-50万美元吧,这个数字我是按照台湾同类型网游估算的,不知道是否合理?”
说把一股洋洋得意的样子,似乎对自己的算法很满意。
曾启笑道:“你的估计没错,但是也有偏差,我们游戏在全国的收入是机密不好说,但是可以清楚的告诉你,仅仅北州一地,我们四月五月每个月的收入都超过了400万!”
曾启绝对没有说谎,原始时代确实在北州的收入有这么高,这是因为最早在北州搞地推,培养的核心用户,还有新闻会,线下活动等等,用后来大型网游的推广经验讲就是制作了一个样板城市和培养了一批核心用户与意见领袖。
至于其它城市,那差远了,力所不能及,就让各地代理商去打理,总有坏账,总有烂人,只要继续卖着点卡,也就装聋作哑,想在那个网络不发达的时代多掌控几个城市,绝不是一家互联网企业能做到的,就像十几年后的,移动网络,网络支付,地图定位已经如此发达了,摩拜ofo还是要一个个城市耐心往下推,很多城市搞得乌烟瘴气蛇鼠一窝。ofo之败在于烧钱过快,为什么烧的快,因为去的城市太多。
当一个城市400万收入这个数字说出来的时候,在座的人无不吓了一跳,即使程博闻也不知道这个数字是真的还是吹的。
昌先生喃喃道:“这么高收入,为什么我不知道?在昌先生这种对中国环境比较了解的韩国人眼里,北州是一线城市,和北州并列的还有上海和广州,此外还有许多无尽的城市,那将会有多大的收入啊。”
曾启紧接着补充:“所以我说每月流水120万美元是有把握的,我认为做到200万美元应该是能做到的,你们评估下,只要一个月的分成就比代理金高。既然你们让了一步,我把价格提高到25万美元,分成提升到12.5%我甚至可以签一个保底协议。”
昌先生似乎有些闻所未闻:“保底协议是什么意思?”
曾启又拿起笔来,在纸上写着数字:
“一个不靠谱的代理商,每月把流水做到多少,哪怕只有20万美元一个月的收入,你们的分成只有2~3万,而且这是完全符合协议的。你们的对策只有在合同期满后换代理商。
那至少要一年吧,一个运营过一年的游戏再换一个代理,老玩家的权益怎么保证,新玩家会认同吗?
所以选择一个好的伙伴非常重要,我提出的保底协议就是一种诚意,我们每月把收入最低做到80万美元,你们的分成是12.5%,就是十万美元。假如我们做不大,哪怕一个月的收入只有10万,这10万全部给你们,保证你们的利益不受损害!”
朴先生似乎没听明白,欣欣跟韩方翻译说,你让他理解成保底理财就可以,他每月都有固定的收益!”
翻译叽叽呱呱一阵后,朴先生又向昌先生询问了几句,然后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阵。
朴先生:“自己对这个合作非常感兴趣的,自己是一个研发产品的,看起来曾先生也是做游戏出身的,大家都懂,做游戏本身的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能有稳定的收入继续开发项目也是自己奋斗的经验,自己非常愿意给曾启公司代理,希望达成合作!
但是……”
曾启早就预感到这个但是了,签约的权力在昌先生那里,他却让朴先生先说一堆好话,要知道,朴先生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
朴先生接着说:“但是市面上现在可签的游戏并不多,我们可以把价格降低一些,但也不能低到本国同行怪我们把价格整体压低了。”
昌先生补充:“各退一步,取一个好听的数字,28万美元代理金,然后12.5%分成,再按照曾先生刚才所说的,承诺保底,我们要求每月最低12万美元的保底,也就是你们至少要做到100万美元的收入,可以吗?”
还没有等曾启回答,他又解释到:“12万美元,韩国对我们这样的高科技企业有税收减免,我们到手十万美元,想必你也知道朴先生的‘御么哒’是我们的控股公司。你从韩国的企业查询网,叫韩眼查上可以看到。这样朴先生也有相当的分成,够他继续做《奇传》下一代了。”
曾启正想说话,昌先生进一步说:“还有三个条件。
1-如果你们无力支持分成费用,我们可以立即解约,并有权追讨拖欠的分成。
2-签约以一年为限度,到期可解约,你们有同等价格优先续约权。
3-如果不续约,所有的玩家游戏数据也要协助转移到新运营商那里。
听到这里,相比在座的各位都知道韩国条件的苛刻了,可是这些条件是合理的,也是发展较快的韩国游戏业的通常条件。
曾启早有准备,一一作答。
第一条,如果无力承担费用,我们必然失败,这毋庸置疑,由于外汇受到管制和价格波动,我们届时要通过协调来付,相信贵司做过《万年》,应该很有经验。
第二条,一年一签,市场多变,我不反对,优先权是我们的,但是我们无法确认竞争代理商的价格是否真实,可否这样约定,每年代理金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最初代理金,也就是说,第二年最多56万,运营到第五年的时候,代理金涨到285=140万美元,我们优先。
第三个条件,更没有问题,好聚好散。”
昌先生说:“游戏不可能运营五年的,代理金也涨不到100万美元以上,我同意第二条。
曾启心里暗笑,饶你奸似鬼,也没弄明白。
只要第二条一直保持代理状态,那么第三条合同结束移交档案就不存在。
这些协议可以规避未来的很多问题。
曾启压着无比兴奋的心情问:“既然大家达成一致,那么时候可以签约?”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