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汉:正文卷 第一百二十二章 赠文
王粲折服于刘景的书法,亦折服于他的文章,特别是其中一篇文章,拿起来就不愿再放下,简直是爱不释手。
“永元末,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长沙刘伯长,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没错,此文便是陶渊明的代表作《桃花源记》,因为年代不同,时间上由晋太元中改为汉永元末,即百年之前。
文章末尾的南阳隐士刘子骥则替换成长沙刘伯长。刘伯长即刘景的曾祖刘寿,此文他亦是存有扬自己家声之意。
潘濬看着王粲手捧的《桃花源记》,眼睛都红了,恨不得劈手夺过来。《桃花源记》乃是一篇流传千古的美文,加上飘逸潇洒、隽秀天成的行书,堪称是天作之合,任何人看到它都会生出据有之心。
更何况,《桃花源记》上提到的地方,正是他的家乡武陵,这篇文章他志在必得,即使是王粲,也绝不能相让。
感受到旁边潘濬“异样”的眼神,王粲终于回过神来,目光从蔡伦纸上移开,冲着潘濬干笑两声。
他为人素来通达脱俗、不拘小节,但他和刘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直接向其索要文章,绝对是十分失礼的行为。
相反,潘濬和刘景关系就密切多了,此文自当归其所有。然而王粲心里想得明白,手却牢牢攥着文章,不忍释之。
潘濬目光越发虎视眈眈,眼见两人“互不相让”,刘景笑着摇了摇头,劝道:“不过是一篇文章而已,二位何必如此?”
王粲闻言心中一叹,终是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桃花源记》。
潘濬毫不掩饰的对刘景道:“仲达,此文深和我心……”
刘景笑道:“大兄何必与我客气,喜欢就只管拿去。”
潘濬虽然知道刘景十有八九不会拒绝他的请求,可亲耳听到刘景答应,还是忍不住大喜:“仲达,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王粲再次叹气,世上的美好文章,绝没有写两次的道理,因此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对潘濬道:“承明,此文你需借我摹写一份。”
“此事易耳。”潘濬爽快的答应道。
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两人的注意力立刻转回到文章上面,潘濬忍不住好奇问道:“仲达,这桃花源是不是你臆想出来的?否则我乃武陵本地人,怎么从来没有听过桃花源的传闻?还有,不知这位长沙刘伯长是何许人也?莫非是你族中的长辈不成?”
“正是家曾祖。”刘景随后娓娓说道:“至于这桃花源,并非全是臆想,我在整理家中书库时,偶然翻到家曾祖笔记,里面谈及桃花源传闻,我便是根据于此,创作而成。”
“原来如此。”潘濬恍然大悟道。
王粲博闻强记,有过目不忘之能,开口说道:“永元是和帝时年号,距今已有百年,当年听过桃花源传闻的人早已故去,后人不知道也不足为怪。”
潘濬将自己心中猜测道出:“桃花源之人自谓秦时就隐居在此,未免太过骇人听闻,难以使人信服,依我之见,他们或许皆是汉人,为躲避郡县赋税劳役,而隐居于五溪某处。”
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荆州之山贼、扬州之山越,都混杂了大量的汉人,他们无非是受不了朝廷的苛捐杂税以及豪家彊族的欺压,举家逃入山野,开垦荒地,虽然过得十分清苦,却也勉强能够自给自足,不忧衣食。
刘景煞有其事的点头道:“大兄的猜测不无道理。”
王粲没有得到《桃花源记》,遗憾之色溢于言表,刘景有意与他交好,便送了他一篇同样是陶渊明的著作《感士不遇赋》。
“昔董仲舒作《士不遇赋》,司马子长又为之。余尝于三余之日,讲习之暇,读其文,慨然惆怅。……夫导达意气,其惟文乎?抚卷踌躇,遂感而赋之:咨大块之受气,何斯人之独灵!禀神志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或击壤以自欢,或大济于苍生……”
王粲一睹此文,顿时将《桃花源记》抛到了脑后,此文意精语粹,文藻粲丽,亦是一篇难得的上品文章。最重要的是,此文太符合他此时的处境了,好像是为他量身定做一样。
王粲以刘表雍容君子,有长者之风,荆州安宁,特地与族兄王凯前来投奔。刘表素闻其名,曾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但见面之后,发现他其貌不扬,身体孱弱,性格通脱,立刻改变了主意,将女儿转配给相貌出众的族兄王凯。
王粲当时气得几乎吐血,刘表枉为士人领袖,竟然如此肤浅,难道他就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的道理吗?
然而这还不算完,情场失意也就算了,仕途也不顺利,刘表心里明显对他存有偏见,以刀笔吏待之,不见重用。
王粲自诩天下奇才,常常为此暗自怀伤,却又无可奈何,这篇《感士不遇赋》,真可谓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刘景为何不送他其他文章,偏偏送他《感士不遇赋》?相信刘景此举绝非是无的放矢,必是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
这一刻,王粲直接将刘景视为自己的知己,心中无比感动的说道:“仲达有心了,我很喜欢这篇文章。”
一听对方直接称呼他的字,刘景顿时知道自己的策略成功了,笑着说道:“仲宣不必客气。在下昔日来襄阳游学时,就屡闻仲宣大名,只恨自己当时才疏学浅,无法与仲宣结交。今日终于得偿所愿,此我之愿也。”
潘濬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认识王粲一年有余,依然称其为“王君”,没想到刘景初次与其见面,短短时间内就已互称表字,这速度也太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