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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血源的外乡神:正文卷 第十六章 威廉姆斯

    “那么,我就先离开了。”几秒后,亚格尔收敛了笑容,对着椅子上的老律师摁了摁帽檐,“明天还是早晨九点准备好资料,对吗?”

    他把桌上的文件收拾好,顺便顺走那张贝克兰德早报,放进自己的公文包里。

    “噢,噢,是的。”老律师迟钝地从刚刚沉重的气氛里回过神来,磕磕绊绊地回复。

    他也站起身来,开始整理桌上散乱的文件。

    “明天你主要还是去资料库整理案卷吧,最近能来的客户不多,不需要你一直在办公室里。”他一边艰难地把文件堆成小山,一边和亚格尔说。

    “好的。”打工仔亚格尔遗憾地扣上公文包。

    果然,事务所还是不可能让他游手好闲地度过一整周。

    这周能够全部花在调查案件上的幻想破灭了。

    他扣好胸口风衣的扣子,转身走上下班的路。

    窗外猩红的月亮一如既往地照亮了夜晚的贝克兰德。

    “对了!”走之前,老律师站在办公桌前扬声叫住亚格尔,“记住我说的话,不要去追寻真相。”

    他湛蓝的眼睛严肃地盯着快消失在门后的身影。

    “好的。”

    轻轻地,半张脸藏在走廊黑暗中的青年回答。

    --

    十分钟后,一辆马车的轮子'咕噜咕噜'地减速,停在了东拜朗船坞热闹的小酒馆门口。

    “工人联盟酒馆到了。十便士,谢谢您。”

    皮肤黝黑的马车夫对下车的青年说。

    亚格尔递给他几块硬币,成功地站在了东区的土地上。

    没错,指望他听话是不可能的。

    考虑到尼根公爵的手下也只有序列六,他哪怕真的翻车被追杀,逃跑的余地应该还是有的。

    至今为止,亚格尔还没有尝试过他的战斗能力。虽然灵视也很好用,但是他本能地觉得,他最擅长的一定是超凡之间的厮杀。

    不过现在还有另外一个问题。

    没有选择立刻进入酒馆,黑发青年站在充满雾霾和尼古丁味的马路边,不适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他心中有股欲望在不断重复。

    '找到月亮!'

    '找到月亮!'

    '找到月亮!'

    '杀了月亮。'

    这种悸动在他的血脉和心脏中流淌,让他有种目眩神迷的嗜血冲动。

    耳边似乎有带着癫狂的呓语神经质地喃喃着,仔细一听,甚至是他自己的声音。

    “这罪恶的月亮。”

    他需要……猎杀。

    亚格尔伸手扶上路边的栏杆,深深呼出一口气。

    雪白的烟雾飘散在东区的一片灰色中,被路边铁锈色的树干衬托得格外显眼,掩盖了青年右手掌心下,已经变形的钢铁栏杆。

    他的状态不太对劲。

    但是他不能现在直接去黑夜女神的教会。

    作为七大正神之一,对他发布神谕追杀令的黑夜女神在贝克兰德的势力绝对不小,肯定有高序列的强大非凡者。

    最主要的是,倒吊人说的神谕中提及了“神罚”。

    如果他贸然和黑夜开战,他可能需要在对真神隐藏自己行踪的情况下,应对黑夜教派,甚至包括其他两个教会的多个高序列,这会让他陷入巨大的劣势。

    所以仅有的理智制止了他立刻去圣塞缪尔大教堂中门对狙。

    然而,克林特的案子也不宜拖延。许多势力都已经加入了落井下石的行列,东区留下的线索只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少。

    他不得不顶着异常来到东区。

    平静一会后,耳边鼎沸的喧闹声终于让亚格尔成功压下纷乱的情绪,默默离开了栏杆的凶案现场,走向酒馆的大门。

    他心里冒出了一个疑惑。

    哪怕是触手怪,这种状态是否也太过不对劲了点?

    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确认它既没有变成奇怪的形状,且好好的待在原位。

    东区的街头,来来往往的工人结束了一天的辛苦,拖着疲惫地身躯走向酒馆,让这座破破烂烂的建筑灯火通明。

    尽管已经特意选择了较为黯淡的老旧风衣,新走进来的黑发青年还是与环境格格不入。毕竟在东区的码头,能够拥有一件冬天御寒的大衣都已经是奢侈。

    吸引了众多视线的亚格尔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

    他避开人群,转身往吧台走去。

    “一杯大麦啤酒。”他低声对酒保说。

    在酒保转身为他准备酒水的时候,亚格尔环视了一圈酒吧。

    这里鱼龙混杂,从带着一身水汽的海员,到脸上几道疤疑似黑帮的肌肉壮汉,各种行当的人都有。对于打听消息来说,这里是理想的位置。

    但是对陌生人,他们显然毫无友好之意。

    就在亚格尔有些犹豫切入点的时候,一名憔悴的青年人晃晃荡荡地靠近了他。

    “你好。”他非常自来熟地贴着亚格尔坐下。

    “……你好”

    “我叫威廉姆斯,你呢?”青年笑出一口黄牙,脏兮兮的手伸了出来。

    泛灰的指甲缝隙里还带着褐色的泥土。

    亚格尔沉默了。

    很感谢你友好地和他交流,但他真的不想握手。

    尤其当他穿着新买的手套的时候。

    “我叫约翰。”

    思虑再三,亚格尔艰难地选择脱下自己的皮质手套和威廉姆斯握手。

    威廉姆斯大笑。

    “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他抓住亚格尔的手使劲摇晃两下,兴致勃勃地看着面前英俊的青年嘴角抽搐起来。

    “不过别开玩笑了。”下一句,他话锋一转,说出了在亚格尔预料之外的话。

    “你叫亚格尔·德莱斯特对不对?老威廉铺子里的外乡人。”

    威廉姆斯的眼睛里透出与外表不符的精明来。

    亚格尔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认识我?”

    贫穷的触手怪用了点力把手抽回来。

    威廉姆斯收回手,敲了敲桌子:“是啊,你去找老威廉应聘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不请我喝一杯吗?”

    “你想喝什么?”亚格尔干脆地掏出钱包。

    威廉姆斯长得就一副地头蛇的模样,还能准确地说出他曾经的工作地点,是打听消息的好选择。

    最关键的是,他身上毫无非凡痕迹,没有任何威胁。

    “一杯南威尔啤酒。”威廉姆斯毫不客气地对酒保喊。

    “那么,”他转头看回面前的青年,“我们已经离开典当铺的德莱斯特先生来这里干嘛?”

    “比尔·鲁道夫,你认识吗?”亚格尔低声问。

    “伱问他做什么?”威廉姆斯轻笑两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表面满不在乎地询问。

    然而,亚格尔清晰地看见他手臂上绷紧的肌肉线条。

    他很紧张。

    威廉姆斯认识比尔。

    亚格尔有种抽中头奖的幸运感。

    “比尔曾经来过老威廉的铺子里,风暴教会也因此来问过。”他拿出今天的早报,解释道。

    “我接待的他,所以今天报纸上的脸我一看就认出来了。”